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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报名条件: 1、各地画院和美术单位的专业创作人员、艺术院校的美术教师和业余从事美术创作取得优异成绩者。 2、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(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学员,港、澳、台同胞及外籍人士,适当放宽标准)。 3、身体健康。 二、录取方式: 1、精英班:由本院导师教学委员会根据作品评选,择优录取。 2、高研班(包括画家书法班、书法课题班):由该工作室导师与本院教育培训中心共同评选作品,择优录取,并由导师教学委员会终审。 三、教学方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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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招生专业和人数:
1、各班学员学习期满,经考试合格,颁发由中国画研究院院长、导师教学委员会和所属工作室导师共同签署的结业证书。 2、各班学员中成绩特别优秀者,经导师推荐、中国画研究院艺术委员会批准可作为中国画研究院的后备力量。 六、学费: 1、按各班情况不同分别收取,详情请咨询:中国画研究院教育培训中心 2、办理入学手续时一次交清。 3、学费不包括赴外地学生的差旅费。 4、港、澳、台、外籍学员学费参照有关规定另定。 七、报名和考试: 1、报名时间:从即日起至7月31日止。 2、报名方式:向中国画研究院教学培训部索取《报名表》,按要求填写报名表。或点击下载:报名表1 报名表2 经报名者个人档案管理单位(单位人事部门、人才交流中心或户口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)审阅签章,提供近期创作彩色图片3-5张(包括7寸以上彩色照片和印刷品),身份证复印件,学历证明复印件,个人2寸免冠照片4张。以上6项材料备齐后,于7月31日前,面交或寄到: 北京西三环北路54号 中国画研究院教育培训中心招生办公室 收 邮政编码:100044 招生办公室电话:010-68418681 传真:010-68486401 网址:http://ghzs.ccnt.com.cn 3、考试和录取:由中国画研究院艺术委员会和导师教学委员会组成评审小组,根据报名交来的作品图片,确定初步录取名单。按此名单通知学员入学。入学后第一周为试读期,期间将安排创作考试和面试,根据成绩公布正式录取名单。 录取时间为8月中旬。 八、其他: 1、学员食宿自理。 2、外地学员在京的暂住证及其他事宜自行办理。 3、学员在入学时要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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